最近許多大學系所為接受評鑑而全體動員,甚至放下平常的工作,忙得人仰馬翻。尤其自2003年10月份,媒體揭露教育部2002年大學、技職校院在SCI(科學引文索引)、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與EI(工程索引)等期刊論文總篇數發表統計,開啟國內整體高教「研究、論文優先,教學、輔導其次」的教育政策。隨著一波波大學評鑑與5年500億等頂大計畫,讓國內各大學為了「達標」而疲於奔命,許多大學教師甚至過勞而紛紛病倒!這一連串的台灣高教評鑑與論文指標實施迄今已10年了,結果到底誰受益?
教育部長蔣偉寧幾個月前表示,未來大學評鑑應朝「去指標化」方向,鼓勵大學自我評鑑以發展特色。但實際上在「去SSCI指標」上,整個政府部門與各大學至今仍缺乏具體作為,整體高教發展令人擔憂。
《大學法》第5條規定大學應「自我評鑑」,但卻同時保留教育部「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政府教育經費補助及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加上「其評鑑辦法,由教育部定之」,賦予教育部合法評鑑權利等規定,各大學為了獲得教育部的補助經費,必須滿足上級單位的評鑑機制與指標,形成全國各普通大學與科技大學依然大量使用上述論文發表數量等指標。
筆者在此呼籲:立法院、教育部、國科會、經建會、勞委會與各大學必須徹底出來解決SSCI論文指標化等問題,從修改大學法、大學評鑑、國科會各項獎補助、與大學各種獎勵與升等辦法等,從上到下徹底檢討與改進。
教育部長蔣偉寧幾個月前表示,未來大學評鑑應朝「去指標化」方向,鼓勵大學自我評鑑以發展特色。但實際上在「去SSCI指標」上,整個政府部門與各大學至今仍缺乏具體作為,整體高教發展令人擔憂。
《大學法》第5條規定大學應「自我評鑑」,但卻同時保留教育部「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政府教育經費補助及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加上「其評鑑辦法,由教育部定之」,賦予教育部合法評鑑權利等規定,各大學為了獲得教育部的補助經費,必須滿足上級單位的評鑑機制與指標,形成全國各普通大學與科技大學依然大量使用上述論文發表數量等指標。
筆者在此呼籲:立法院、教育部、國科會、經建會、勞委會與各大學必須徹底出來解決SSCI論文指標化等問題,從修改大學法、大學評鑑、國科會各項獎補助、與大學各種獎勵與升等辦法等,從上到下徹底檢討與改進。